2024年4月29日下午,人文与设计学院通识教育党支部在德五楼3341会议室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活动。
在支部书记陈敏燕同志的组织下,与会党员对条例进行了学习。李曦同志首先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重点对“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四十九条【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为的处分】”“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九十四条【对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及亲属等相关人员借影响力收受财物行为的处分】”“第九十五条【对权权交易行为的处分】”“第九十六条【对纵容、默许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谋利行为的处分】”“第九十七条【对违规收受财务行为的处分】”“第九十八条【对违规赠送财物或变相送礼行为的处分】”等内容进行了学习分享,并强调各位党员同志在平时的工作中,要提高政治意识、坚守纪律红线。
支部的其他党员同志也结合条例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交流了各自的学习体会,纷纷表示要认真学、持续学,充分发挥党员老师身正为范、言传身教的作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撰稿:乔少平;审稿:李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