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成都工业学院2019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启动我院2019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就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学习年限。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2.学习成绩。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学生排名比例计算方法(凡涉及排名的,均用此方法)为: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排名范围(评选范围)总人数×100%。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下同)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非常突出”解释详见附件1)。如此类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学院将严格审核其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院审查,并出具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且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
3.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按学校名额分解,目前人文与设计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总共有1个可推荐名额。该可推荐名额须实现大二及以上的两个学院学生全覆盖。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学习年限。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2.家庭经济情况。申请人在参评学年(2018—2019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2018—2019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奖励。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分母为排名范围内的全体学生(含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评选范围。评选范围按名额分解下达到各班,各班具体名额划分见《人文与设计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名额分配表》。
(三)国家助学金。
申请人须在当前学年(2019—2020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以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评审程序
2019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采用系统申报与纸质申报(系统导出申请表格并签字盖章)并行的方式进行。
(一)学院宣传及启动阶段(10月10日)
面向学生深入宣传,启动本学院评选工作。
(二)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公示阶段(10月10日—18日)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采用学院推荐,本科生候选人、专科生候选人分别进行校级差额评选排序的方式产生(人文与设计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总共有1个可推荐名额)。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按要求如实填写《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不能改变表格样式),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学院。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9版)》(见附件6),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班级评审小组审核。
各班在10月12日之前完成本班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在10月12日将班级推荐学生名单与材料报学院,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将推荐学生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报纸质档(附件7《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附件8《成都工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记录表(学院)》)以班级为单位交给学院材料收取人:周婕,QQ 2411563604 Tel 17828174509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19版)》(见附件9),向所在班级提交申请。班级根据本班分配的名额(不得擅自变更资助人数)及申请人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及档次(分为2100元/人·年、3300元/人·年、4500元/人·年三个档次),并在10月14日将公示无异议后的班级助学金获得名单交至学院生活部。
四、学院公示阶段(10月14日—18日)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人文与设计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根据收取上报的拟推荐国家奖学金参选人材料进行整理后,召开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评定推选名单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10月18日学校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审批。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班上报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审批。
人文与设计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